关于印发2011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的通知 (3)
投标方名称: 托管账号: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要素1】
债券代码: 【要素2】
托管机构
债权托管面额(亿元)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要素3】
证券登记公司(上海)
证券登记公司(深圳)
合计【要素4】
电子密押: ( 16位数字))
经办人签字或盖章: 复核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单位印章
注意事项:
1、单位印章应与投标方名称相符;业务凭单填写须清晰,不得涂改。
2、本应急凭单进行电子密押计算时共有4项要素,其中要素1在电子密押器中已默认显示,如与应急凭单不符时,请手工修正密押器的要素1;要素2-4按应急凭单所填内容顺序输入密押器,输入内容与应急凭单填写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3、传真电话:010-66061821、66061822、66061823。
附件下载:
附件:2011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doc
http://gks.mof.gov.cn/redianzhuanti/guozaiguanli/gzglzcfg/201101/P02011011060997204346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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