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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1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的通知 (3)

           

  投标方名称:                    托管账号: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要素1】 

  债券代码:        【要素2】  

  

  

  

  托管机构
  债权托管面额(亿元)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要素3】
  

  证券登记公司(上海)
  

  证券登记公司(深圳)
  

  合计【要素4】
  


  

  

  

  电子密押:                                                                                                       ( 16位数字))

  

  经办人签字或盖章:          复核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单位印章

  

  

  注意事项:

  1、单位印章应与投标方名称相符;业务凭单填写须清晰,不得涂改。

  2、本应急凭单进行电子密押计算时共有4项要素,其中要素1在电子密押器中已默认显示,如与应急凭单不符时,请手工修正密押器的要素1;要素2-4按应急凭单所填内容顺序输入密押器,输入内容与应急凭单填写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3、传真电话:010-66061821、66061822、66061823。

  

    


附件下载:

附件:2011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doc
http://gks.mof.gov.cn/redianzhuanti/guozaiguanli/gzglzcfg/201101/P02011011060997204346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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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印发《记账式国债承销团2012年综合排名考评办法》的通知 / 财政部(2012-4-13)
·关于加强2012年记账式国债应急投标管理的通知 / 财政部(2012-4-17)
·关于印发2013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的通知 / 财政部(2012-12-27)
·关于开展国债预发行试点的通知 /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券...(2013-3-13)
·关于印发2014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的通知 / 财政部(201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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