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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工作意见(3)
  (四)形成机制、加强协调。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要向政府建议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的联合工作制度,各部门、各方面在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治理。
  (五)强化考核、及时总结。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结合本地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需要,建立工作任务目标分解考核制度,及时组织开展检查、督促,定期进行考核和表彰、奖励或批评、惩处,认真总结和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和经验,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扎实和持续深入地开展下去。
                            国家旅游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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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印发《旅游市场监督检查规范(试行)》的通知 / 国家旅游局(2011-1-10)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 / 国务院(2009-12-1)
·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工商总局关于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知 / 国家旅游局 公安部 国家工商总局(201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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