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 (2)
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对所属行业中央企业等级保护工作已做过部署的,所属中央企业按照原计划和要求执行,其他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附件:《中央企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情况统计表》
(公安部 国资委印)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
http://www.djbh.net/webdev/file/webFiles/File/20110222/20112221130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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