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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2015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3)

(七)加强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公务员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保证培训管理者优先培训和应训必训。通过开展经验交流、专题研讨、课题研究等形式,提高公务员培训管理者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加强培训理论和方法的研究推广。国家公务员局重点培训1000名培训管理者。

(八)加强培训监督管理。健全举办培训班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严禁举办以盈利为目的的培训班,严禁以培训为名搞公款旅游,尤其是出国(境)旅游。公务员所在机关未按规定履行公务员培训职责的,由公务员培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强化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坚决制止乱办证、乱收费、乱发证等违法违纪行为,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维护公务员培训的严肃性。

四、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把公务员培训作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培训规划或实施方案。各级公务员培训主管部门要强化宏观管理,切实做好整体规划、建章立制、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等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有益经验和做法。国家公务员局将对本纲要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开展中期和五年总结评估工作。各级公务员管理部门每年要对本地区本部门培训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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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国家公务员局(201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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