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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2)
各地要按照《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修订稿)》明确的职能分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家电以旧换新这项利国利民的政策顺利实施。
商务部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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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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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200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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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商务部(201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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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 商务部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等(20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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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以旧换新拆解补贴办法 /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20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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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关于贯彻落实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加强废旧家电拆解处理环境管理的指导意见 / 环境保护部(200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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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的通知 / 财政部 商务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9-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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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商务部关于调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 财政部 商务部(2009-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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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试点实施有关文件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财...(2014-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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