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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3)
  (八)凡宣称为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或婴儿使用的产品,应当提供基于安全性考虑的配方设计原则(含配方整体分析报告)、原料的选择原则和要求、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内容的资料。

  第五条 申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应包含下列内容:
  (一)颜色、气味、性状等感官指标;
  (二)微生物指标(不需检测的除外)、卫生化学指标;
  (三)宣称含α-羟基酸或虽不宣称含α-羟基酸,但其总量≥3%(w/w)的产品应当有pH值指标(油包水(油状产品)、粉状、粉饼类、蜡基类除外)及其检测方法。

  第六条 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应包括以下资料:
  (一)产品使用说明;
  (二)卫生安全性检验报告(微生物、卫生化学、毒理学);
  (三)人体安全性检验报告(如有人体试用报告的);
  (四)其他新增项目检测报告(如有化妆品中石棉检测报告等)。



附表:1.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表
http://www.sda.gov.cn/gsyjx11181/fb1.rar
     2.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表(仅限于出口产品)
http://www.sda.gov.cn/gsyjx11181/fb2.rar
     3.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登记凭证(式样)
http://www.sda.gov.cn/gsyjx11181/fb3.rar
     4.原备案产品情况说明表(式样)
http://www.sda.gov.cn/gsyjx11181/fb4.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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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进一步简化有关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申报资料要求的通知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11-15)
·卫生部关于简化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程序的通知 / 卫生部(2004-7-1)
·关于进一步明确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3-8)
·关于印发化妆品行政许可受理审查要点的通知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11-2)
·关于进一步明确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9-30)
·关于印发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管理办法的通知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2-21)
·关于印发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的通知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9-12-25)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增设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技术审评结论有关事宜的通知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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