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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通知(2)

应急指挥中心要结合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和应急管理工作需要,不断完善应急管理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规范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职工的培训课程和内容。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监机构和各中央企业要根据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组织编写适应不同类别人员需求的培训教材,尽快建立科学合理的应急管理培训教材体系。要支持和指导大专院校和科研事业单位编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知识读本,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本知识培训服务。

应急指挥中心具体负责全国应急管理培训指导工作,并每年对全国应急管理培训工作进行总结,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请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监机构和各中央企业于每年年底前,将本地区、本企业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总结报送应急指挥中心。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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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 国务院(2006-6-1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的意见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2-9-6)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印发《国家安全生产应急专家组管理办法》的通知 /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2012-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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