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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2)
各地工作情况请及时报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公安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二 ○ 一 一 年 三 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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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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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规范自行车购销管理的通知 / 商务部 公安部 国家工商总局等(2007-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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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电动汽车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 科学技术部(201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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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导则的通知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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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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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 /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201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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