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年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 (2)
(四)企业所得税标准财政收入(地方分享40%部分)
采用国家统计局提供的企业利润作为代理税基,税率按照全国平均有效税率计算确定。考虑企业利润与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等企业所得税税基有一定差异,标准财政收入根据实际收入适当调整。
(五)个人所得税标准财政收入(地方分享40%部分)
按照税目分别计算。其中,工资薪金所得税税基采用国家统计局提供各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各地区就业人数、各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税率按照全国平均有效税率分类计算确定;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税基采用国家工商局提供个体工商业户营业收入,税率按照全国平均有效税率分类计算确定;其他个人所得税及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按照实际收入计算。
(六)契税标准财政收入
税基采用国家统计局提供商品房销售额和实际土地出让利润,税率按照全国平均有效税率计算确定。
(七)耕地占用税标准财政收入
税基采用国家统计局提供当年耕地占用量,税率按照全国平均有效税率计算确定。标准财政收入根据实际收入适当调整。
(八)据实计算收入
税收收入中资源税、印花税、烟叶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非税收入中的罚没收入、排污费收入、其他收入按照实际收入计算。非税收入中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按实际收入的一定比例计算。
(标准财政支出测算)
第十条 标准财政支出的确定。标准财政支出分省、市、县(含乡镇级。下同)三个行政级次,按政府收支功能分类支出科目计算。计算标准财政支出时,选取各地总人口、学生数等与该项支出直接相关的指标为主要因素,按照客观因素乘以单位因素平均支出计算,并根据海拔、人口密度、温度、运输距离、少数民族、地方病等影响财政支出的客观因素确定各地成本差异系数。考虑到各地市辖区、市本级支出责任划分的差异,部分支出项目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市辖区、市本级等人均支出标准。
(一)基本公共管理与服务标准财政支出
基本公共管理与服务标准财政支出=∑i(∑j各级次总人口×该级次人均支出标准×支出成本差异系数)
i=省本级、地市本级(省会城市、其他城市分别计算。下同)、县级(县市旗、市辖区分别计算。下同)。
j=0,1,2,…该级次行政单位个数。
人均支出标准=该级次公共服务全国总支出÷该级次全国总人口
支出成本差异系数=(人口规模系数×0.85+面积系数×0.15)×{艰苦边远系数×人员经费占该项支出比重+温度系数×取暖费占该项支出比重+海拔系数×运距系数×燃油费占该项支出比重+路况系数×车辆维修费占该项支出比重+[1-(人员经费占比+取暖费占比+燃油费占比+车辆维修费占比)]}×供养率差异系数×民族系数×直辖市差异系数
其中:人口规模系数、面积系数、温度系数分别根据人口、面积、温度分档,系数=该档内人均财政支出÷全国平均人均财政支出,并适当平滑。
艰苦边远系数=该地区工资津补贴总额÷全国平均工资津补贴总额,不包括地方津补贴部分。
海拔系数按照海拔分档,各档海拔系数根据燃油消耗差异情况计算确定。
运距系数=该地区省地运距及地县运距÷全国平均省地运距及地县运距。
路况系数根据公路等级及车辆研究所提供相关系数确定。
直辖市差异系数根据直辖市县区人均支出与其余县区平均水平的差异情况确定。
供养率差异系数按照各地财政供养率分档,根据各档财政供养率与全国平均水平差异情况计算确定。
(二)公共安全标准财政支出
公共安全标准财政支出=∑i(∑j各级次总人口×该级次人均支出标准×支出成本差异系数)
i=省本级、地市本级、县级。
j=0,1,2,…该级次行政单位个数。
人均支出标准=该级次公共安全全国总支出÷该级次全国总人口
公共安全支出成本差异系数比照基本公共管理与服务标准支出成本差异系数测算办法计算确定。
(三)教育标准财政支出
教育标准财政支出=∑i(∑j学生数×该级次生均支出标准×支出成本差异系数)
i=省本级、地市本级、县级。
j=0,1,2,…该级次行政单位个数。
生均支出标准=该级次教育全国总支出÷全国总学生数
教育支出成本差异系数比照基本公共管理与服务标准支出成本差异系数测算办法计算确定。
(四)文化体育与传媒标准财政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标准财政支出=∑i(∑j各级次总人口×该级次人均支出标准×支出成本差异系数)
i=省本级、地市本级、县级。
j=0,1,2,…该级次行政单位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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