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十二五”公路养护管理发展纲要的通知 (4)
8.重点实施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工程。“十二五”期间每年安排一批国省干线公路重点路段进行综合改造,重点提高国省干线公路中的二级及以上公路的比重,加快拥堵和交通瓶颈路段的升级改造,完善公路指路标志以及交通标志标线,增设必要的爬坡道、休息区、便民服务点、应急救援点、出行信息采集与发布设施以及标准化、规范化的治超检测站点,加强路域环境综合治理、绿化美化和公路文化等建设,着力提升国省干线公路的技术等级、路况水平和服务能力。
9.继续实施路网结构改造工程。以国省干线公路、重要县道、通客运班线、学生班车和旅游公路为重点,继续实施危桥改造工程和公路安保工程。加大国省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实施力度,基本完成国道、省道公路中抗灾能力明显不足路段的改造任务,力争同一路段灾害损毁重复发生率控制在5%以内。在自然灾害频发地区按每个县拥有两条抗灾能力较高公路的标准推广和实施“生命线”工程,提高公路网的抗灾能力。
四、以完善养护管理制度和规范体系为基础,进一步加大养护管理力度
10.加快完善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和规范体系。研究制定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市场准入、招投标、公路技术状况监督、长大桥梁安全运营管理和监测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制修订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养护定额和标准规范,规范路况检测、养护施工作业流程,形成一套公路养护科学决策机制、规范化管理标准及技术指南。
11.加大公路养护工程实施力度。结合国省干线公路改造、文明样板路创建和标准化美化工程(GBM)的实施,在全国组织开展以“畅、安、舒、美”为主题的公路养护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加大预防性养护力度,树立全寿命周期养护成本理念,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预防性养护指导政策、技术标准,探索形成一系列预防性养护技术,列出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全面实施预防性养护。在保证公路日常养护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公路养护工程资金投入,及时组织实施公路大、中修工程,保持公路设施良好的技术状况,确保路网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
12.重点加强桥隧养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全面落实桥隧养护的技术政策和管理制度;加强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强化健康监测和实时监控系统建设,逐步建立部、省两级桥梁安全监管机制,部将对部分跨越大江大河及跨海通道等特大型桥梁、隧道进行重点监控,对结构状况和养护运营进行抽检。要以特大和大型桥梁、特殊结构桥梁、双曲拱桥、系杆拱桥以及有一定使用年限的老旧桥梁为重点,加强养护、巡查、检测和隐患排查等工作,并及时采取现场监管和交通管制等措施,确保桥梁安全。加大桥梁养护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研究建立桥梁养护从业人员资格制度。
13.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机制,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分清事权,分级管理。进一步完善指标体系和考核体系,落实农村公路养护责任主体。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建立长期稳定可靠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渠道,着力解决农村公路缺桥少涵、安全防护设施不足、危病桥数量多、抗灾能力弱等突出问题,实现农村公路“有路必养”目标。
14.加强公路养护装备与能力建设。推进公路养护大道班建设,逐步为公路养护施工及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专业养护机械装备,以及专用的通勤车辆和安全防护设施等,不断改善基层养护单位和人员的生产、生活条件,保障养护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同时提升基层养护单位和道班的专业化、机械化养护水平以及应急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
15.提高养护施工安全保障水平。严格执行《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加强对公路特别是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的现场监管,督促养护施工企业按规定设置明显的施工及安全警示标志,切实做好养护施工路段交通组织管理工作,保障施工作业现场安全和车辆有序通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及运营单位要加大监督检查和省际沟通协调工作力度,统筹安排省际间相邻路段以及同一通道不同公路的养护施工计划,避免集中进行养护作业施工造成交通堵塞。
五、以构建养护科学决策体系为依托,进一步提高养护科技水平
16.推进公路养护科学决策。大力推进公路养护信息化建设,完善部省两级公路数据库,建立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全面推广路况快速检测、分析、决策支持成套技术,促进路面、桥梁、隧道等养护管理系统的普及与集成应用。完善公路养护科学决策制度,研究建立以路况水平、服务水平和资金需求、投资效益评估结果等因素为依据的公路养护决策机制,初步实现在最佳时间对最需要实施养护的路段,采取最恰当的养护措施,提高公路养护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和养护资金使用效率。
17.积极推进绿色养护。研究推广符合资源节约、节能减排的绿色养护技术。重点推广沥青路面再生和温拌、水泥路面就地利用、废旧轮胎橡胶利用等废旧路面材料的循环利用技术和施工工艺,着力解决路面耐久性不足导致的早期损坏、车辙、反射裂缝等常见病害,在养护施工作业中降低排放,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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