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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2)
(五)及时总结经验
试点地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分析改革试点的经验和问题,提出完善改革方案的意见和建议,为全面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创造条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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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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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6-28)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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