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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5)
(三)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和设施农业。扩大农机装备总量,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加快突破水稻栽植和玉米收获等薄弱环节制约,加速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大棉花、油菜、甘蔗机收技术攻关力度,尽快提高棉油糖生产机械化水平。大力推进丘陵山地经济型、种子生产加工与植保、养殖业和农产品初加工等各领域机械化。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和安全执法装备能力建设,推进农机质量和安全使用监督管理。培育和规范农机作业和维修市场,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建设连栋温室、日光温室、钢架大棚、“田头冷柜”等农业设施,提高农产品均衡供应能力。
(四)推进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制定完善应对各种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快构建监测预警、应变防灾、灾后恢复、农民收入减损等防灾减灾体系,建立健全农业防灾减灾长效机制,提高应对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能力。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农村自然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提高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水平。强化救灾物资和技术储备,根据不同地区灾害发生特点和救灾需要,及时提供资金、设施保障,推广相应的生产技术和防灾减灾措施,切实减轻灾害的不利影响。
三、调整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
(一)深入调整农业结构。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加强棉花、油料、糖料、蚕桑、天然橡胶等工业原料作物生产基地建设,稳定棉花供给能力,力争糖料基本满足国内居民消费需求,食用植物油自给率稳定在40%。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蔬菜生产的意见,加强蔬菜重点产区建设,稳定大城市郊区蔬菜种植面积。积极发展园艺产业,推动水果、茶叶、花卉等优势园艺产品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支持畜产品规模化饲养,稳定发展生猪和蛋禽,加快发展肉禽和奶牛,积极推进肉牛肉羊和绒毛羊发展。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引导水产品优势区域建设,扶持和壮大远洋渔业。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严格实行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全程监控,强化企业诚信制度建设。支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加大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力度。
(二)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以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能力和扩大农民就业增收为目标,优化农产品加工业区域布局,促进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生产协调发展。大力发展产地加工,推广普及先进实用的储藏、保鲜、分级清选、包装技术,促进农产品保质减损增效;强化科技创新,完善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提高农产品加工技术创新与应用能力,提升精深加工水平,培育一批产值过百亿元的大型企业集团,促进产业集聚和优化升级。
(三)提高乡镇企业发展能力。促进乡镇企业机制创新和结构调整,推进技术进步与产业升级,积极引导乡镇企业向有条件的小城镇、县城及周边和园区集中,扩大就业容量,壮大县域经济。支持乡镇企业通过企村互动、以企带村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乡镇企业东西合作,促进地区间产业梯度转移。
(四)壮大农业农村服务业。鼓励各类经济主体开展化肥、农药等农资供应服务,规范市场秩序,稳定价格,保障供应。积极扶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发展,扩大统防统治服务范围。加快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农机大户和自我发展能力强、利益联结紧密、运作规范的服务组织,大力发展跨区作业,促进农机作业服务和维修服务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在优势产区建设和培育一批具有重大国际影响力的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积极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提高农产品生产流通组织化程度,推行农产品流通标准化,加强产销信息引导,落实和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加快形成流通成本低、运行效率高的农产品营销网络。着力完善农村沼气服务体系。支持发展商贸、信息、餐饮等农村生活服务业,构建农村连锁经营网络,繁荣农村经济。
(五)培育农业农村新兴产业。加快生物技术产业发展,培育和生产动植物新品种、生物农药、兽药、疫苗、生物肥料和农用材料,扩大应用面积。加快发展以农作物秸秆等农林废弃物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太阳能和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休闲农业,拓展农业功能,挖掘文化内涵,引领新型产业形态和新型消费业态形成。开拓农业农村新兴产业产品市场,引导商业模式创新,建立行业标准和重要产品技术标准体系,完善市场准入制度,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新兴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四、努力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
(一)提高家庭经营收入。大力推广节本增效技术,降低农业生产成本。鼓励农民优化种养结构,积极发展优势特色农业、高效农业和休闲农业,使农民在农业功能拓展中增加收益。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使农民在延伸产业链条中分享收益。强化产销对接,加大农产品营销促销力度,积极促进优势农产品出口。健全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市场监测预警机制,稳步提高主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适时采取临时收储政策,努力使主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
(二)增加工资性收入。加大培训力度,大力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发展农村非农产业,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鼓励发展劳务经济,强化城乡人力资源市场对接,加强劳务输出基地建设,健全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合理引导农民工外出就业。继续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健全农民工权益保障制度。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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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6-25)
·关于加快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农业部 ...(20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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