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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 (3)
(八)本通知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对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进行修订并报保监会审批。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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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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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登记规定 / 公安部(201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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