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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 (2)
学校要为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完善学校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保障家长委员会有效参与学校管理。完善科学的评价机制,保障家长委员会对学校工作实施有效监督。开放教育教学活动,保障家长委员会参与教育工作。建立学校与家长委员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情况,保障沟通渠道畅通,确保家长委员会依法、规范、有序、有效地开展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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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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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 /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教育部 中...(201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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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家长教育行为规范》的通知 / 全国妇联 教育部(200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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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 / 全国妇联 教育部(200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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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 教育部(200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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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的通知 / 教育部(20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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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的通知 / 教育部办公厅(201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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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 教育部 公安部(201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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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2017-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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