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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意见(2)
  (四)定期评估,加强考核。各地应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项目实施定期调度机制,及时掌握情况,严格考核验收。在2013年年底和2015年年底,我部将分别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并公布实施情况。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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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发布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公告 / 环境保护部(2012-2-29)
·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的公告 / 环境保护部(2012-2-29)
·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周边环境调查指南》的通知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4-12)
·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 /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2-5-21)
·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 /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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