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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项目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3)
合计 其中:贷款金额
1
2
3
4
5
6
7

合计
制表日期:
注:1、项目建设期以项目批准文件确定的建设起止年限为准填列。
2、地方上报财政部时应以EXCEL通过内网报送电子版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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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财政部(2012-3-19)
·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财政部(2011-6-10)
·关于印发《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项目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财政部(2009-2-25)
·关于印发《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等基础设施项目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 / 财政部(20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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