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1年)(2)
——始终履行好知识产权行政审判监督和支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职能作用。2011年,人民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审理行政案件,不断促进知识产权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2011年,全国地方人民法院新收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2433件,同比下降6.06%;审结2470件,同比上升3.30%。其中,新收专利案件654件,同比上升18.69%;商标案件1767件,同比下降12.78%;著作权案件2件,与2010年相同;其他案件10件。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新收和审结知识产权行政申诉案件102件和101件。在审结的案件中,驳回73件,占72.28%;裁定提审20件,占19.80%;裁定指令再审3件,占2.97%;撤诉3件,占2.97%;发函1件,占0.99%;其他结案方式1件。最高人民法院新收和审结知识产权行政提审案件13件和11件。在审结的案件中,维持1件,占9.09%;改判10件,占90.91%。
一审涉外、涉港澳台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大幅上升,共计1237件,占知识产权行政一审结案的50.08%。其中,审结涉外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986件,涉港案件116件,涉澳案件3件,涉台案件132件。
二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数量增幅较大。全国地方人民法院新收知识产权行政二审案件1333件,审结1266件,其中维持原裁判1134件,改判67件,发回重审3件,撤诉42件,驳回14件,撤销原裁定指令立案审理2件,其他结案方式4件。
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有韦廷建与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撤销复审决定行政纠纷案,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湘北威尔曼制药有限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法国卡斯特兄弟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李道之商标撤销复审行政纠纷案等。
——始终重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刑事审判惩治和震慑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职能作用。2011年,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力度,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知识产权刑事审判惩治和震慑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功能得到有效发挥。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增幅较大,全国地方人民法院新收一审案件5707件,同比上升42.96%。其中侵犯知识产权罪3134件(假冒注册商标等侵犯注册商标案件2417件),同比上升142.19%;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案件中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774件,同比上升29.87%;非法经营罪案件中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1747件,同比下降15.93%;其他案件52件。
全国地方人民法院审结一审案件5504件,同比上升39.62%,生效判决人数10055人,其中给予刑事处罚7892人。在审结案件中,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判决的案件2967件,生效判决人数5384人,同比分别上升136.60%和173.86%;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涉及侵犯知识产权)判处案件750件,生效判决人数1509人;以非法经营罪(涉及侵犯知识产权)判处的案件1735件,生效判决人数3032人;以其他犯罪判处的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52件,生效判决人数130人。在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判决的案件中,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决的案件1060件,生效判决人数2163人;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决的案件863件,生效判决人数1507人;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决的案件370件,生效判决人数691人;以假冒专利罪判决的案件1件,生效判决人数2人;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决的案件594件,生效判决人数852人;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决的案件30件,生效判决人数75人;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决的案件49件,生效判决人数94人。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有鞠文明、徐路路、华轶侵犯著作权罪案等。
知识产权案件总体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新收案件增幅较大。2011年,全国地方人民法院共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59612件,同比增长38.86%;共新收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2433件,同比下降6.06%;共新收刑事一审案件5707件,同比上升42.96%。二是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增多。案件普遍呈现出涉外案件比重较大,国际关注度高;因法律规定较为原则需要明确具体界限的疑难案件所占比重不断增多;裁判结果对当事人切身利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不断增多。三是随着创新型国家建设进程的加快,对自主创新成果的保护需求日益强烈,专利案件数量持续上升;专利案件涉及的经济利益越来越大,发明专利案件和涉及药品、通信和环保等高科技领域的案件明显增多;争议金额和判赔数额越来越高;涉及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纠纷增多,起诉外国公司和外资企业的案件开始增多;涉外专利纠纷比重较大,对审判进程和裁判结果的国内外关注度越来越高。四是随着企业创造和保护自主品牌意识的明显增强,涉及商业标志的争议越来越多。商标授权确权诉讼争议明显增加;商标侵权诉讼程序与授权确权程序交叉关联案件明显增多;涉及知名企业的重要品牌的案件明显增多;商业标志类权利冲突纠纷持续增多。五是随着文化创意产业的蓬勃发展,版权保护已经超出传统的文化意义而更多地向经济意义拓展。著作权案件持续大幅增长,始终占有知识产权案件总数的一半有余;网络成为版权保护的主战场;串案和关联案件较多;与网络技术开发和应用有关的版权纠纷受到业界的高度关注,加强版权保护与促进新商业模式发展的利益平衡空前重要。六是随着市场竞争程度的日益激烈和商业行为模式的多样化,越来越多的市场竞争行为需要依法予以界定和规范。法律明文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所减少,但挑战法律边界的行为屡见不鲜,需要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原则条款判断的案件越来越多;反垄断法的实施使一些长期以来司空见惯行为的合法性受到质疑,一些非为个人利益得失而重在检验法律和挑战界限的试探性、挑战性纠纷进入司法程序,通过司法解决垄断纠纷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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