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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 (3)

  5.建立国家医学实践教学示范基地。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加强合作,依托高校附属医院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一批国家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建设并认定一批医学生社区、公共卫生等基层实践教学基地。

  6.建立国家转化医学平台。与财政部等部门加强合作,依托一批举办医学教育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建立一批转化医学平台,创新体制机制,促进基础医学、生命科学等多学科研究成果向临床医学转化,提高临床医学教学、科研和医疗服务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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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 / 教育部 卫生部(2012-5-7)
·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推进高等农林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 / 教育部 农业部 国家林业局(2013-11-22)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 /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教育...(2014-6-3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201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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