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三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23)
	3.5.2.2每位住院患者有姓名索引系统,内容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或年龄)、身份证号。每位患者有唯一识别病案资料的病案号。		无姓名索引系统,扣1分;系统不完善,扣0.5分;病案号不唯一,扣1分。	2
	3.5.2.3患者出院后,住院病历3个工作日内归档率≥90%,有未归档病历追踪记录。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3日病案归档率每低于标准5个百分点,扣0.5分;无未归档病历追踪记录,扣0.5分。	1
3.5.3建立病历书写质量的评估机制,定期提供质量评估报告。(6分)	3.5.3.1制定病历书写质控管理目标;新员工岗前病历书写培训覆盖100%,考核合格率100%;住院医师病历检查覆盖率100%;无丙级病历。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有丙级病历,不得分;各项指标,每低于标准5个百分点,扣0.5分。	2
	3.5.3.2制定病历书写质控管理制度及记录。	查阅近1年相关资料。	无制度,不得分;无检查记录,扣0.5分。	1
	3.5.3.3建立病历质量控制与评价组织,主管病案质控管理人员具备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有5年以上管理住院病人临床工作经历。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资料。	无病历质量控制与评价组织,不得分;管理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扣0.5分。	1
	3.5.3.4制定病历书写质控管理持续改进措施。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主管部门未定期督导检查,扣1分;未定期对病历质量总结、分析、评价,提出整改措施,扣1分.	2
3.5.4采用国际疾病分类与代码(ICD-10)、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TCD)与手术操作分类(ICD-9-CM-3)对出院病案进行分类编码,建立科学的病案库管理体系,包括病案编号及示踪系统,出院病案信息的查询系统。(3分)	3.5.4.1病案编码人员资质符合要求。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资料。	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0.5
	3.5.4.2采用国际疾病分类与代码、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与手术操作分类对出院病案进行分类编码,提高编码质量。	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查,并考核1名编码人员编码准确情况。	无信息系统支持疾病分类,扣0.5分;未按标准进行分类编码,扣0.5分;编码不准确,扣1分。	1.5
	3.5.4.3建立出院病案信息的查询系统。	实地考查,并抽查近1年3份归档病历。	无出院病案信息查询系统,不得分;病案首页资料信息未全部录入查询系统,每少一项扣0.1分。	1
 
第四章  药事管理(3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4.1加强药剂管理,有效控制药品质量,保证用药安全。(9分)	4.1.1有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有固定的供应商,供药渠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列入“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目录”中的药品有适宜的储备,每年增减调整药品率≤5%。	查阅相关资料(如供应商资质档案、药品入库清单等)。	无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或供应商资质不全,不得分;无固定的供应商,或未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扣0.5分;药品储备不符合要求,扣0.5分。	1
	4.1.2有药品效期管理相关制度与处理流程;有高危药品目录,各环节贮存的高危药品设置有统一警示标志。药品名称、外观或外包装相似的药品分开放置,并作明确标示。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无药品效期管理相关制度与处理流程,扣1分;记录不完整,扣0.5分;无高危药品目录,扣1分;无统一警示标志,扣0.5分;药品名称、外观或外包装相似的药品未分开放置或未作明确标示,扣0.5分。	2
	4.1.3执行“特殊管理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用毒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安全设施到位。		无管理制度,不得分;制度不完善,每项扣0.2分;安全设施不到位,每处扣0.2分;“麻、精”药品未实行三级管理和“五专”管理,扣1分。	2
	4.1.4有存放于急诊科、病房急救室(车)、手术室及各诊疗科室的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的制度与领用、补充流程,并落实。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3个科室(含急诊科、手术室)。	无制度和流程,不得分;未落实,每科扣1分。	2
	4.1.5有病房不需要使用的药品办理退药的相关规定,对退药进行有效管理,确保质量并有记录。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	无退药相关规定,不得分;退药无记录,扣0.5分。	1
	4.1.6建立完善的药品信息管理系统,有适宜的合理用药监控系统,与医院整体信息系统联网运行,能为处方审核提供技术支持。	实地考查。	无监控系统,不得分;未联网运行,扣0.5分;不能提供合理用药监控信息服务,扣0.5分。	1
4.2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开展处方点评,促进合理用药。(7分)	4.2.1医师处方签名或签章式样应留样备案,医师在处方和用药医嘱中的签字或签章与留样一致。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上年度处方10张。	未分别在医疗管理、药学部门留样备案,不得分;医师在处方和用药医嘱中的签字或签章与留样不一致,每张扣0.2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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