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三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3)
	2.2.4开展师承教育,制定师承教育计划和具体措施。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并抽查2项具体措施的落实情况。	未制定师承教育计划和具体措施,不得分;措施未落实,扣3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1分)。	4
2.3认真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积极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与培训。(30分)	2.3.1根据《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内容》要求,开展以中医药知识与技能为主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查阅相关资料。	未定期考核,不得分;业务水平测评不以中医内容为主,扣4分。	6
	2.3.2开展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并抽查3名医师的培训档案。	未开展培训,不得分;未按计划和要求培训,每人扣2分。	4
	2.3.3开展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三基”培训。		未开展培训,不得分;未按计划和要求培训,每人扣2分。	5
	2.3.4每年承担省级以上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5项;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中医药继续教育并获得规定学分的比例达到100%。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	每年承担省级以上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5项,每少一项扣1分;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中医药继续教育并获得规定学分的比例每低于标准5个百分点,扣1分。	4
	2.3.5开展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并考核。	查阅相关资料,现场考核临床科室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5人。	未开展培训,不得分;未考核,扣4分;现场考核不符合要求,每人扣2分,部分符合,酌情扣分(每人最少扣1分)。	6
	2.3.6建立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档案,考评记录完整。	抽查3名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个人技术考评档案。	未建立个人技术考评档案或考评无中医药内容,每人扣2分。	5
 
第三章  临床科室建设(165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3.1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规定,合理设置临床科室,科室命名规范。(20分)	3.1.1临床科室≥14个(至少设置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针灸科、骨伤科、肛肠科、皮肤科、眼科、推拿科、耳鼻喉科、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麻醉科),医技科室≥7个(药学部、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营养科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每少1个科室,不得分。	7
	★3.1.2医院和临床科室命名符合规定,不得有神经科(中心)、神经内科(中心)、消化科(中心)、风湿免疫科(中心)、免疫科(中心)、泌尿科(中心)等名称。外科二级分科应命名为外一、外二、外三……,不得出现其他命名。	实地考查。	医院名称不规范,不得分;科室名称不规范,每1科室扣4分。	10
	3.1.3 医院不得张挂不符合规定的荣誉称号。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3
3.2.按照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的相关要求加强科室建设与管理。(25分)
	3.2.1门诊、病房、急诊的设置、设施符合相关要求。	实地考查。	门诊、病房、急诊设置与设施不符合要求,每个区域扣2分,部分符合,酌情扣分(每个区域最少扣0.5分)。	5
	3.2.2人员结构合理,科室主任、护士长、学术带头人或学科带头人、学术继承人配备满足科室建设与管理的需要。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	不符合要求,每人扣1分。	3
	3.2.3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中医特色服务项目。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开展中医特色服务项目的数量未达到要求,每少1项,扣0.5分。	4
	3.2.4上级医师正确指导下级医师进行中医药诊治工作。	抽查本年度5份归档病历。	查房记录中无上级医师辨证分析与治疗法则、处方、用药要点讲解记录,每份病历扣0.5分;对下级医师的诊疗缺陷未及时纠正,每份病历扣0.5分。	5
	3.2.5及时开展病例讨论,提高中医诊治急危重症、疑难病的水平。	抽查5份讨论病例。	未开展病例讨论,不得分;病例讨论中无中医内容,每例扣1分。	5
	3.2.6三级医师的专科继续教育达到相关要求。	查阅相关资料,并现场访谈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以上医师各1人。	未按要求开展继续教育,每人扣1分。	3
3.3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诊疗方案基础上,制定并实施本科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定期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优化诊疗方案。对中医优势病种的疗效及中医药特色进行年度分析、总结和评估,并制定改进措施。(20分)
	★3.3.1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诊疗方案基础上,科室制定至少3个以上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并体现医院本科室临床实际和特色,诊疗方案基本要素齐全。	查阅3个病种诊疗方案及其他相关资料。	无中医诊疗方案,不得分;每少1个病种诊疗方案,扣2分;诊疗方案基本要素(中西医病名、诊断、治疗、难点分析、疗效评价等)不全,每少1个要素,每个病种扣0.5分;未执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诊疗方案,每个病种扣1分;未体现本科临床实际和特色,每个病种扣0.5分。	4
总共78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