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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三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56)
3.4.1住院病案突出民族医药诊疗特色,并符合本民族医药理论和方法。 抽查近1年10份归档病历。 未突出民族医药诊疗特色,每份病历扣1分。 10
3.4.2门急诊病案要突出民族医药诊疗特色,并符合本民族医药理论和方法。 检查门急诊病历10份。 未突出民族医药诊疗特色,每份病历扣0.5分。 5
3.4.3处方格式及书写符合相关规定。 检查门诊处方10张。 处方格式及书写不符合要求,每张处方扣0.5分 5
3.4.4使用本民族文字书写。 检查病历及处方。 未使用本民族文字书写,不得分。 5
3.5根据有关规定合理应用民族药。(10分) 3.5.1用药合理配伍,符合民族医药理论和用药原则。 抽查近1年归档病历10份,门诊处方10张。 有不合理用药(不合理配伍,不符合联合用药原则),每张处方(每份病历)扣0.5分。 5
3.5.2民族药使用剂量用法正确。 用法、剂量错误,每张处方(每份病历)扣0.5分 5
3.6民族医执业医师掌握本专科的民族医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对本科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和急危重症诊断与鉴别诊断的准确性不断提高。(10分) 现场考核3名民族医执业医师(科室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各1名)。 学科带头人或科室负责人未掌握诊断或鉴别诊断、民族医诊疗技术、方剂,每项扣3分;其他医师未掌握,每人每项扣2分。 10
3.7按有关要求,合理配置、应用民族医、中医诊疗设备。(10分) 查阅设备清单并抽查3种设备使用情况(分属于3个科室,每个科室抽1种)。 民族医、中医诊疗设备配置未达10类,每少1类,扣2分;设备未使用,每1类扣1分。 10
3.8开展民族医诊疗技术项目和民族医综合治疗。(20分) 3.8.1开展民族医诊疗技术项目≥20种。 查阅本年度民族医诊疗技术项目清单。 每少1项,扣1分。 10
★3.8.2采用非药物民族医技术治疗人次占医院门诊总人次的比例≥8%。
查阅上一年度医院以非药物民族医技术治疗为主的科室的门诊人次。 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1分。 4
3.8.3病区设有民族医综合治疗室,门诊设立民族医综合治疗区。 实地考查。 病区未设有民族医综合治疗室,扣2分;门诊未设立民族医综合治疗区,扣2分。 4
3.8.4至少选择一个病种开展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服务试点,为病人提供全面、全程、全方位的服务。 实地考查。 未开展,不得分。 2
3.9研制和使用一定数量的医疗机构民族药制剂;门诊民族药处方数占门诊处方总数的比例达到规定要求。(15分)
3.9.1常年应用的医疗机构民族药制剂应达到相关标准(藏、蒙、维≥90种,其他≥20种)。 查阅上年度医疗机构民族药制剂入出库单和医疗机构制剂注册许可证。 无医疗机构民族药制剂,不得分;制剂每少1种,扣1分;有制剂但未生产,每种扣0.5分。(最多扣3分) 7
★3.9.2门诊处方中,民族药处方占处方总数比例≥70%。 查阅上年度统计资料,并抽查核实。 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0.5分。 8
3.10应用民族医特色疗法。(10分) 3.10.1每个临床科室(急诊科、口腔科、手术科室除外)开展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民族医特色疗法不少于2项。 查阅相关资料。 每个临床科室每少一项,扣1分。 10


第四章 重点专科建设(105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4.1省级以上民族医重点专科(专病)达到一定数量,专科床位、设备、人员、技术及业务达到规定要求。(25分) 4.1.1省级以上民族医重点专科(专病)≥3个,至少有1个国家级民族医重点专科。 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查。 不达标,不得分。 4
4.1.2专科床位数(不含加床)≥30张。 专科床位数﹤30张,每低10%,扣1分。 4
4.1.3诊疗设备满足临床工作需要。 诊疗设备不能满足临床工作需要,扣2分;未配备专科民族医、中医诊疗设备,不得分。 3
4.1.4中医类别民族医或中医专业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70%以上;专科学术带头人在省级以上学术团体任职。 查阅相关资料。 中医类别民族医或中医专业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的比例,每低于标准5个百分点,扣1分;学术带头人专业不符合要求,扣1分。 5
4.1.5专科诊断水平和民族医疗效水平较高,民族医治疗率≥70%,优势病种民族医治疗率≥80%。
查阅10份运行病历和上年度统计资料。
病历不合格,每份扣0.5分;民族医治疗率﹤70%,扣2分;优势病种民族医治疗率﹤80%,每个病种扣1分。 5
4.1.6采取措施,转化科研成果,在临床中应用,提高民族医临床疗效。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无以提高临床疗效为目标的科研成果转化,不得分。 2
4.1.7专科服务量在相应级别民族医同专业科室中领先,门诊量、出院人数逐年增加。 查阅评审前3年统计材料。 门诊量未逐年增加,扣1分;出院人数未逐年增加,扣1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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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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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三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的通知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2-5-28)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二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和中医专科医院评审标准的通知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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