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 (4)
A24污染物类型
根据污染物的属性分为有机物污染(包括有机毒物的各种有机废弃物、农药等)、无机物污染(包括有害元素的氧化物、酸、碱和盐类等)、生物污染(包括未经处理的粪便、垃圾、城市生活污水、饲养场及屠宰的污物中所携带的一个或多个有害的生物种群、潜伏在土壤中的植物病原体等)、放射性物质污染等。
A25污染方位
指污染源在补充耕地的具体方向。
A26采样点距污染源距离
指取样地块距污染源的最短距离。
附录B:
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土壤样品采集记录表(式样)
野外调查编号
采样地点
采样中心点
坐标
经度:
纬度:
土壤样品采集单位
单位地址
土样采集编号
土壤采集深度
检测项目
备注
采样人:采样日期:年月日
附录C:
农业生产条件符合性评价指标与评价标准
序号
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
1
土体厚度
≥50cm
2
砾石含量
50cm土体内砾石含量小于20%
3
土壤有机质含量
0-20cm土壤有机质含量大于6g/kg
4
地形坡度
<25º
各地可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增加符合性评价指标,确定评价标准。
附件:
农办农〔2012〕35号.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ZZYGLS/201206/t20120620_27673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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