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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推进现代物流技术应用和共同配送工作的指导意见 (2)

  (五)明确目标责任,强化绩效考核。各地要建立以共同配送网点覆盖率、商贸物流费用率、货物运输量等指标为主体构成的商贸物流量化指标考核体系,加强对比分析和绩效考核。商务部将以此为依据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量化考核。

  (六)加强新闻宣传,扩大社会效应。各地要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和新的经营模式及产生的效果要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同时,要充分发挥网络、报刊等媒体的作用,宣传试点建设成效、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商务部将通过召开工作现场会、经验交流会、发布工作通报等形式,加大交流、宣传和工作推进力度。



                                    商务部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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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商务部关于加快我国流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的指导意见 / 商务部 (2008-3-3)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物流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1-7)
·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配送管理工作的意见 /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国家发展和...(2013-2-6)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关于加强城市配送运输与车辆通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商务部(201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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