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3)
七、切实提高安全生产舆论引导能力
(二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广泛宣传有关安全生产重大政策措施、重大理论成果、典型经验和显著成效。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安全宣传工作规律,完善政府部门、企业与新闻单位的沟通机制,有力引导正确的社会舆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推进舆情分析研判,提高网络舆论引导能力。
(二十一)规范信息发布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拓宽渠道,公开透明、实事求是、及时主动地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情况、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及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展等情况的公告发布,对典型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完善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制度,健全突发生产安全事故新闻报道应急工作机制,增强安全生产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二十二)加强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健全安全生产社会监督网络,扩大全国统一的“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覆盖面,通过设立电子信箱和网络微博客等方式,拓宽监督举报途径。健全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监督机制,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建立监督举报事项登记制度,及时回复查处整改情况,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效果。
八、全面加强安全文化宣传阵地建设
(二十三)加强新闻媒体阵地建设。以安全监管监察系统专业新闻媒体为主体,加强与主流媒体深度合作,形成中央、地方和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内媒体,以及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平面媒体与立体媒体的宣传互动,构建功能互补、影响广泛、富有效率的安全文化传播平台,提高安全文化传播能力。
(二十四)加强互联网安全文化阵地建设。按照“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开展具有网络特点的安全文化建设。结合安全生产的新形势、新任务,大力发展数字出版、手机报纸、手机网络、移动多媒体等新兴传播载体,拓展传播平台,扩大安全文化影响覆盖面。
(二十五)加强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宣传阵地建设。加快建立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体系,推动安全文化工作日常化、制度化建设,着力提高安全宣传教育能力。加强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与相关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充分利用思想文化资源,协调各方面力量,形成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格局。
(二十六)加强安全文化教育基地建设。推进国家和地方安全教育(警示)基地,以及安全文化主题公园、主题街道建设。积极应用现代科技手段,融知识性、直观性、趣味性为一体,鼓励推动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及企业建设特色鲜明、形象逼真、触动心灵、效果突出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展馆,提高社会公众对安全知识的感性认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九、强化安全文化建设保障措施
(二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精神的政治高度、从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的实际需要出发,研究制定安全文化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明确职能部门,完善支撑体系。扩大社会资源进入安全文化建设的有效途径,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安全文化建设。
(二十八)加大安全文化建设投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有利于安全文化的财政政策,将公益性安全文化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认真执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投入;推动落实从安全生产责任险、工伤保险基金中支出适当费用,支持安全文化研究、教育培训、传播推广等活动的开展。
(二十九)加强安全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安全文化建设的业务水平。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人才培养,提高组织协调、宣传教育和活动策划的能力,造就高层次、高素质的安全文化建设领军人才。建立安全文化建设专家库,加强基层安全文化队伍建设。
(三十)加大安全文化建设成果交流推广。深入开展地区间、行业领域及企业间的安全文化建设成果推广,提高安全文化对安全生产的促进作用,激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安全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安全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成果的对外宣传,鼓励相关单位与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和民间机构等进行项目合作,学习借鉴和运用国际先进的安全文化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2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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