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正文
关于做好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工作的通知 (2)
(三)中央文化企业违规使用资本预算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相关规定处理。
财政部
2012年7月23日
总共2页
[1]
2
上一页
相关法规:
·
关于编报2013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的通知 / 财政部(2012-8-30)
·
关于加强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 / 财政部(2012-10-16)
·
关于印发《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财政部(2012-12-22)
·
关于印发《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财政部(2012-12-22)
·
关于印发《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重点产业转型升级与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财政部(2013-11-29)
·
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的通知 / 财政部(2014-4-17)
·
关于加强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 财政部(2015-7-3)
·
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2015-9-14)
·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管理的通知 / 财政部 (2017-10-13)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
http://www.law-lib.com
)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
>>
导航
>>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