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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紧急通知

新出厅字[2012]380号


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中央各部门各单位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主管部门:
  为落实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报刊编辑部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新出政发[2012]9号),进一步推动文化体制改革,请在报送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申报材料时,除按《关于做好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新出厅字[2012]260号)要求提交相应材料外,另增加提供出版单位体制改革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以区分不同改革主体,落实相应改革政策。



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
2012年8月9日














相关法规:
·关于报刊编辑部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 / 新闻出版总署(2012-7-30)
·关于做好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 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2012-5-29)
·关于严厉禁止报刊摊派发行的通知 / 新闻出版总署(2012-9-29)
·关于进一步规范报刊发行秩序坚决制止报刊违规发行的通知 /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1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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