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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国家邮政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对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进出口结售汇专用报关单核查工作单证使用特快专递寄送的通知》(国邮联[1999]340号)的公告
经与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研究,现决定废止1999年7月6日原国家邮政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联合印发的《国家邮政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对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进出口结售汇专用报关单核查工作单证使用特快专递寄送的通知》(国邮联〔1999〕340号)。
特此公告。
国家邮政局
2012年8月13日
相关法规: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 国家外汇管理局(2014-12-25)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外资银行结售汇专用人民币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中国人民银行(201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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