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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协作组2012年工作绩效考核细则》的通知 (3)
3.梳理第三批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 组织协作组成员单位在认真梳理本医院临床实际应用的、有效的诊疗方法的基础上,形成本医院的优势病种临床诊疗方案,并按时报送专科协作组组长 梳理出的中医诊疗方案中医特色不突出酌情扣1-4分;抄袭教科书或标准规范酌情扣1-4分;内容不全面酌情扣1-4分;未按照规定时间完成酌情扣1-4分; 12
4.验证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 按照《中医优势病种临床验证工作方案》要求,确定验证的临床诊疗方案,制定验证工作方案并开展临床验证工作, 未制定验证工作方案不得分;未按验证要求开展验证工作酌情扣1-6分;未按规定时间完成酌情扣1-6分 12
5.提出中医治疗难点和解决思路 组织协作组成员单位针对患者亟需解决的临床问题(如患者最痛苦的症状等)提出中医治疗难点,并制定解决思路 未提出难点不得分;提出的难点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6分;解决思路不符合临床实际扣1-6分 12
6.制定优势病种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 根据临床验证的结果,综合确有疗效的中医诊疗方法,制定该优势病种的中医临床诊疗方案。在中医诊疗方案的基础上,制定中医临床路径,按时报送专科协作组组长 未进行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的制定工作不得分;制定后的中医诊疗方案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4分;制定的中医临床路径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4分;未按照规定时间报送酌情扣1-4分 12
7.转发各项文件、通知,传达重点专科会议精神 及时转发医政司和重点专科项目办公室的有关文件、通知,传达重点专科会议精神 未及时转发文件、通知酌情扣1-6分;未传达重点专科会议精神酌情扣1-6分 9
8.优势病种协作组组长利用视频网络平台组织会议情况 组织本优势病种协作组所有单位加入视频网络平台,并组织召开视频会议 本优势病种协作组成员单位未全部加入视频平台酌情扣1-5分;每年利用视频网络平台组织会议少于2次酌情扣1-4分 9
9. 综合协调协作组各项工作 考核优势病种协作组组长组织管理及工作协调能力 根据优势病种协作组组长组织协调、工作作风、团结协作、沟通交流、工作责任心、工作积极性等方面的情况酌情扣分 10

三、重点专科协作组成员单位
(一)第一批优势病种协作组成员单位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考核细则 分值
1.参与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修订工作 根据优势病种协作组组长安排,开展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的修订,并按时报送 未进行修改完善不得分;修改、完善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15分;未按照规定时间报送酌情扣1-15分 30
2.参与优势病种协作组联合攻关 根据优势病种协作组组长安排,参与优势病种协作组联合攻关和优势病种难点解决方案的制定 未参与中医治疗难点联合攻关不得分;未参与难点解决方案制定不得分;未按要求参与酌情扣分 30
3.加入视频网络平台,参加视屏网络会议 加入视频网络平台,并参加视频网络会议 未加入视频网络平台不得分;每年参加视频网络会议少于3次酌情扣1-10分 20
4.参与协作组其他工作情况 根据优势病种协作组组长安排,参与协作组其他工作情况 未按要求参与协作组其他工作酌情扣分 20
(二)第二批优势病种协作组成员单位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考核细则 分值
1.总结优势病种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试点工作 根据优势病种协作组组长安排,总结优势病种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试点工作,并按时报送总结报告 未报送总结报告不得分;报告内容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10分;未按照规定时间报送酌情扣1-10分 20
2.参与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修订工作 根据优势病种协作组组长安排,参与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修订工作,并按时报送 未进行修改完善不得分;修改、完善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10分;未按照规定时间报送酌情扣1-10分 20
3.参与梳理优势病种中医治疗中的难点,参与难点联合攻关 根据优势病种协作组组长安排,梳理优势病种中医治疗中的难点,参与难点的联合攻关 未参与中医治疗难点梳理工作不得分;提出的中医治疗难点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10分;未参与难点解决方案制定不得分;未按要求参与酌情扣分 20
4.加入视频网络平台,参加视频网络会议会议 加入视频网络平台,并参加视频网络会议 未加入视频网络平台不得分;每年参加视频网络平台会议少于2次酌情扣1-10分 20
5.参与协作组其他工作情况 根据优势病种协作组组长安排,参与协作组其他工作情况 未按要求参与协作组其他工作酌情扣分 20

(三)第三批优势病种协作组成员单位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考核细则 分值
1.参加优势病种协作组 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加优势病种协作组,至少参加1个,原则上最多不超过3个 未参加不得分 15
2.参与梳理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 根据优势病种协作组组长安排,在认真梳理本医院临床实际应用的、有效的诊疗方法的基础上,形成本医院的优势病种临床诊疗方案,并按时报送 梳理出的中医诊疗方案中医特色不突出酌情扣1-5分;抄袭教科书或标准规范酌情扣1-5分;内容不全面酌情扣1-5分;未按照规定时间完成酌情扣1-4分;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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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协作组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2012-7-9)
·关于印发《在京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协作组牵头单位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8-9-17)
·关于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协作组牵头单位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8-3-4)
·关于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协作组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8-3-3)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建设要求(2013版)》的通知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2013-8-1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绩效管理的意见 / 国家税务总局(201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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