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正文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3)
  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违法批准占用土地的,或者非法占用土地新建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依照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总共3页  [1] [2] 3 
上一页  

相关法规:
·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办法 / 中国气象局(2006-11-7)
·民用航空气象探测环境管理办法 / 民用航空总局(2005-12-29)
·教育部、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强气象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 / 教育部 中国气象局(2015-2-3)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导航>>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