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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 (2)
  (十四)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规范公务卡数据统计,对本级预算单位报送的数据,应当与代理银行数据核对一致,并向上级财政部门报送,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附件:1.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改革进展情况表

  2.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代理银行业务数据统计表
http://gks.mof.gov.cn/zhengfuxinxi/guizhangzhidu/201209/t20120912_682122.html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201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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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 / 财政部(2011-11-25)
·财政部关于2008年中央预算部门全面推行公务卡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 财政部(2008-2-28)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2007-7-12)
·关于印发《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20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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