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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9)


  第八十三条 国家之间对机动车驾驶证有互相认可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国家之间签订有关协定涉及机动车驾驶证的,按照协定执行。

第八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换证、补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延期办理和注销业务。代理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申请表或者身体条件证明。

第八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证的式样、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件》执行。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式样由公安部规定。

第八十六条 拖拉机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另行规定。拖拉机驾驶证式样、规格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件》的规定。

  第八十七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身份证明是指:

  1、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2、现役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证明;

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4、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所持有的有效期三个月以上的公安机关核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5、华侨的身份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6、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三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7、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住址是指:

  1、居民的住址,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记载的住址;

  2、现役军人(含武警)的住址,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记载的住址。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证明记载的住址;

3、境外人员的住址,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或者住宿登记证明记载的地址;

4、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住址,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记载的地址。

(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是指外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核发的具有单独驾驶资格且非临时性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八十八条 本规定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在内。

  本规定所称“一日”、 “五日”、“七日”、“十日”、“十五日”,是指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

第八十九条 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章第四节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6年12月20日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91号)和2009年12月7日发布的《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11号)同时废止。本规定生效后,公安部以前制定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1、准驾车型及代号

     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3、实习标志式样

4、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





附件1

准驾车型及代号

准驾车型
代号
准驾的车辆
准予驾驶的其他

准驾车型

大型客车
A1
大型载客汽车
A3、B1、B2、C1、C2、C3、C4、M

牵引车
A2
重型、中型全挂、半挂汽车列车
B1、B2、C1、C2、C3、C4、M

城市公交车
A3
核载10人以上的城市公共汽车
C1、C2、C3、C4

中型客车
B1
中型载客汽车(含核载10人以上、19人以下的城市公共汽车)
C1、C2、C3、C4、M

大型货车
B2
重型、中型载货汽车;重型、中型专项作业车

小型汽车
C1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轻型、微型专项作业车
C2、C3、C4

小型自动挡汽车
C2
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


低速载货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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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 / 公安部(2009-12-7)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 公安部(2009-12-7)
·机动车登记规定 / 公安部(2012-9-1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 国务院(2012-3-30)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10-13)
·关于印发《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 / 公安部(2008-8-16)
·关于印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标志有关问题的通知 /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11-27)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通知 /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2012-12-1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 国务院(2012-12-17)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 / 交通运输部(2015-8-8)
·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 /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中国保险监...(2016-2-3)
·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 / 公安部(2016-1-29)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 公安部(2016-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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