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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实施《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11)
    二、分公司层面审计内容及方法
审计内容 审计要点及方法
一、经营成果真实性
(分公司层面不涉及此项内容)
二、经营行为合规性
产品开发 1.访谈相关人员,检查所属机构是否擅自开发新产品,或违反上级公司规定擅自设计保险卡单。
2.抽取部分在售保单或产品宣传材料,抽查是否存在变更总公司产品的主要内容(如:变更保险产品的条款,扩大或缩减保险责任范围等)进行产品销售。
产品上市及退市 1.抽查部分产品的销售和停售时间是否符合上级公司规定。
2.查看相关发文及有关销售记录,检查是否按照上级公司要求销售和停售有关产品。
产品报备 访谈了解并查看相关资料,检查审计对象是否按照规定向监管机构进行产品备案及报送在售产品数据。
三、内部控制有效性
市场及产品分析 检查审计对象是否按照上级公司要求组织对产品进行经验分析和费用分析,是否对同业产品、客户需求等情况进行分析,为总公司开发产品提供相应支持。
    
第二节 承保管理
    一、总公司层面审计内容及方法
审计内容 审计要点及方法
一、经营成果真实性
承保(核保)管理相关费用真实性 查看总公司承保(核保)管理费用数据,对相关承保(核保)费用支出的真实性进行抽查。
承保(核保)业务处理真实性 抽查总公司处理的部分承保(核保)业务(包括:超分公司处理权限的承保(核保)件审批、疑难问题件等)数据,检查承保(核保)业务处理的真实性。
二、经营行为合规性
承保(核保)制度的合规性 查看公司相关承保(核保)管理制度、核保规则及实务规定,检查相关内容是否符合外部监管规定,是否包含了反洗钱的相关内容。
承保(核保)业务管理 抽查部分分公司上报的超权限承保(核保)业务审批情况,检查其业务处理是否符合权限管理规定,是否存在越权审批或其他违反监管规定处理业务的情况。
三、内部控制有效性
承保(核保)制度建设 1.访谈并查看相关资料,检查总公司是否建立完善的承保(核保)制度、核保规则、体检制度、生调制度及实务处理手册,并及时传达至各分公司。
2.访谈并查看相关制度,检查是否组织制定承保(核保)权限管理规定,对承保(核保)处理权限进行规定。
3.访谈并查看相关制度,检查是否建立承保岗位员工的工作考核制度。
承保(核保)业务系统建设 1.访谈并查看是否协调信息、财务等部门建立公司承保(核保)业务处理系统,并保证承保(核保)业务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2.检查在业务系统中是否对承保(核保)用户及权限进行相应的设置。
承保(核保)岗位设置与岗位权限管理 1.访谈并查看有关承保(核保)岗位及权限设置的文件资料,检查岗位设置是否遵循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权限设置是否超出授权范围。
2.观察并访谈承保(核保)人员,检查其岗位及权限设置是否合理。
 信用评级管理 访谈并查看相关资料,检查是否针对业务员及客户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其进行信用评级管理,降低承保风险。
承保(核保)监督管理 1.检查审计对象是否在分公司督导落实总公司承保(核保)管理制度规定。
2.访谈并查看相关资料,检查是否对分公司承保(核保)业务质量进行检查,对承保(核保)业务进行风险预警、跟踪。
3.查看公司接受监管机构检查的报告,是否存在与承保(核保)业务管理相关的重大问题、金额巨大或性质严重的处罚情况;针对业务检查和监管机构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了解并查看公司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报告。
4.获取反映核保人员核保质量的相关报表或资料,了解承保管理绩效考核的结果以及责任追究制度的实际执行情况。
承保(核保)人员培训 了解公司针对承保(核保)人员的培训情况,包括被审计对象在培训方案的制定、分解与执行过程中的角色和参与方式; 查看公司是否进行定期持续的培训计划并检查培训记录等支持性文档。
    二、分公司层面审计内容及方法
审计内容 审计要点及方法
一、经营成果真实性
考核指标的达成情况 1.了解公司承保管理及KPI指标的制定流程,获取分公司年度承保管理考核指标。
2.了解为保证年度考核指标达成而执行的指标分解过程。
3.了解任职期间承保KPI的达成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其对公司经营绩效的影响。
承保(核保)管理相关费用真实性 查看承保(核保)管理费用数据,对相关费用支出真实性、合理性进行抽查。
承保(核保)业务处理真实性 抽查分公司本级及所辖机构处理的部分承保(核保)业务数据,检查承保(核保)业务的真实性。
二、经营行为合规性
承保(核保)业务管理 1.查看分公司承保(核保)业务操作权限,并抽取部分超分公司权限样本,检查是否经过适当审批,检查档案资料的合规性与完整性。
2.抽取部分承保(核保)件样本,检查其处理的合规性以及是否存在超权限承保(核保)的情况。
3.抽取部分承保(核保)件样本,检查是否存在违背条款及实务规定,擅自扩大保险范围、扩大保险责任、降低保险费率、附加特别约定、个单团做、拆单、阴阳单、擅自批改等违规承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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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管理办法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9-2)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业务范围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5-2)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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