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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贯彻落实《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合作协议》共同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3)
    (二)双方同意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具有与正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签字页)
   
民政部(盖章)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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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2011-12-16)
·关于做好当前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1-10-19)
·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配合做好全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 /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2011-6-24)
·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 国务院(2011-6-7)
·关于印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 财政部(2011-3-9)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审计署关于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 审计署(2007-8-17)
·民政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开发性金融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 民政部 国家开发银行(201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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