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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3)
  (六)深化服务业改革与扩大服务业开放相结合。推进服务业改革,完善体制机制,为服务业大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以竞争促发展。

第三节 发展目标

  根据推动服务业大发展的总体要求,“十二五”时期,要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一)提高服务业比重。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超过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速,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速超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第二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速。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较2010年提高4个百分点,成为三次产业中比重最高的产业。推动特大城市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
  (二)提升服务业水平。服务业新兴领域不断拓展,新型业态和新兴产业不断涌现,规模化、品牌化和网络化水平不断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支撑作用明显提高,生活性服务业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的能力明显增强,农村服务业水平明显提升。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创建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著名品牌,建设一批主体功能突出、辐射范围广、带动作用强的服务业发展示范区。
  (三)推进服务业改革开放。垄断行业改革不断深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领域改革不断深入,市场机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社会领域和事业单位改革加快推进,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适应新型服务业态和新兴服务产业发展的市场管理办法逐步完善。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取得明显成效。服务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对外开放领域和范围进一步扩大,国际化水平不断提高。
  (四)提高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到2015年,服务业就业人数占全社会就业人数的比重较2010年提高4个百分点,服务业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

第三章 服务业发展重点

  立足我国产业基础,发挥比较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突出重点,引导资源要素合理集聚,构建结构优化、水平先进、开放共赢、优势互补的服务业发展格局。

第一节 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围绕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和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中、高端发展,深化产业融合,细化专业分工,增强服务功能,提高创新能力,不断提高我国产业综合竞争力。
  (一)金融服务业。
  加强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有序发展和创新金融组织、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化社会融资结构。发挥大型金融机构的综合性服务功能,积极发展为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推进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管理公司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推进金融服务专业化、特色化、精细化、品牌化,大力改善对“三农”和小型微型企业的金融服务。发挥信用融资、证券、保险、信托、理财、担保等服务的资产配置和融资服务功能。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建立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加快发展债券市场,完善大宗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的品种体系。充分发挥保险业的功能作用,积极发展责任保险、信用保险,探索建立国家政策支持的巨灾保险体系。创新保险营销服务方式,推进中小保险公司差异化发展,规范发展保险中介市场,推进再保险市场建设。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强化内部治理和风险管理。提高监管方法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前瞻性,维护金融业安全稳健运行。加强金融法律、支付清算、征信、反洗钱等金融服务业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预警体系、评估体系和处置机制,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十二五”时期,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有效防范和应对系统性风险,健全金融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构建功能健全、服务高效、分工合理、竞争有序、效益良好、安全稳健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二)交通运输业。
  加快完善铁路网络,建设国家快速铁路网,强化重载货运网,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国家高速公路网剩余路段、“瓶颈”路段建设,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和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提高城乡客运能力,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加快发展内河水运,推进重庆长江上游和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发展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内河港区,加快推进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形成干支直达、江海联运的服务网络。推进沿海港口协调有序发展,加快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和专业化运输系统,拓展现代航运服务功能,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运服务体系。建立通达通畅的国内国际航线网络,加强机场和空管保障能力建设,加快发展通用航空。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建立多层次、差别化的公共交通服务网络,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和农村物流。推进综合运输大通道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提高基础设施养护水平。鼓励运输企业优化货物运输组织,大力发展铁水联运、江海直达、道路货物甩挂运输,加快发展冷链运输、零担快运和各种专用运输,鼓励道路运输企业向多式联运经营企业转型。加快邮政服务业发展,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十二五”时期,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网络更趋完善,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管理能力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构建网络设施配套衔接、技术装备先进适用、运输服务安全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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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财政部(2009-5-26)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财政部(2007-12-6)
·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项目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 / 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12-6-29)
·关于印发现代服务业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 科学技术部(2012-1-29)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2011-9-1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8-7-15)
·关于金融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2008-3-19)
·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 / 商务部(2012-12-18)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财政部 商务部(2013-1-17)
·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 国务院(2014-10-9)
·国务院关于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 / 国务院(20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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