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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六轮新闻出版行政审批项目取消调整后续工作的通知(2)
印刷业经营者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不含出版物印刷企业)审批
由市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向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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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业经营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不含出版物印刷企业)审批
由市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向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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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决定做好第六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后续监管和衔接工作的通知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11-15)
·关于公布国务院第六批取消和调整的涉及财政部的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 财政部(2012-11-6)
·中国保监会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11-5)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 国务院(201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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