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二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和中医专科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 (30)
8.2.2人员配备满足“治未病”服务功能的需要,专职医护人员不少于4人,中医类别人员≥70%,其中应当有一名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药或中西医结合人员。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 医护人员配备不足4人,或中医类别人员<70%,或无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酌情扣分。 5
8.2.3设备配置满足“治未病”服务需要。 查阅科室设备清单,并实地考查。 设备配置不能满足“治未病”服务需要,酌情扣分。 4
8.2.4建立有关工作制度、服务规范和技术操作规范。 查阅相关资料。 检查无工作制度,扣1分;无服务规范,扣1分;无技术操作规范,扣2分;工作制度、服务规范不全,每项扣0.5分;技术操作规范不全,扣1分。 4
8.3按照要求规范提供“治未病”服务。(10分) 8.3.1提供规范化“治未病”服务,服务流程合理。 查阅相关材料,并实地考查。 未提供服务,不得分;流程不合理,扣1分;不能提供原始材料,扣1分。 2
8.3.2建立健康管理数据库。 未建立数据库,不得分;不能提供原始材料,扣2分。 3
8.3.3开展中医体检和评估。 查阅相关材料,并实地考查。 未开展中医体检和评估,不得分;中医体检和评估不到位,扣1分。 2
8.3.4提供“治未病”干预服务(包括中医健康教育和指导,中医技术方法干预等)。 未提供中医干预服务,不得分;服务不到位,扣2分。 3
8.4积极应用“治未病”服务技术,技术应用符合相关规范。(7分) 8.4.1积极应用“治未病”服务技术(如膏方、针刺、灸法、火罐、推拿、贴敷、足疗、药浴、熏蒸、药膳、刮痧等)≥5项。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未开展,不得分;<5项,每少1项,扣 1分。 4
8.4.2技术应用符合相关规范。 技术应用不规范,每项扣1分。 3
第二部分 综合服务功能(350分)
第一章 基本要求和医院服务(40分)
一、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7分)
评审指标 评审方法 评审细则 分值
1.1.1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4分) 1.1.1.1医院管理和服务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服务宗旨、管理理念和管理措施体现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 查阅相关资料。
未体现公益性,不得分。 2
1.1.1.2参加并完成各级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指定的社会公益项目。
未参加并完成各级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指定的各类扶贫、防病、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项目或未开展、举办多种形式社会公益性活动(如义诊、健康咨询、募捐等)等,不得分。
2
★1.1.2.医院的功能、任务和定位明确,保持适度规模,医院床位数、科室设置、每床建筑面积、人员配备和设备、设施符合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基本标准。(3分) 查阅相关资料。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3
二、医院服务(17分)
评审指标 评审方法 评审细则 分值
1.2.1医院有改善诊疗环境,提高工作绩效,优化医疗服务系统与流程,缩短平均住院日、缩短患者诊疗等候时间具体措施,支持医务人员从事晚间门诊和节假日门诊。(9分) 1.2.1.1改善诊疗环境,就诊、住院的环境清洁、舒适、安全,有患者饮水、休息、如厕和方便残疾人的无障碍设施。急诊与门诊候诊区、医技部门、住院病区等均有明显、易懂的标识。有保护患者的隐私设施和管理措施。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诊疗环境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3分;无保护患者隐私的管理措施,扣0.5分。
2
1.2.1.2支持医务人员从事晚间门诊和节假日门诊,完善患者入院、出院、转科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和标准.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无支持医务人员从事晚间门诊和节假日门诊的措施,扣1分;无患者入院、出院、转科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和标准,每项扣0.5分 。 2
1.2.1.3开展双向转诊,有完善的工作制度和流程。 未制定双向转诊制度、工作流程,不得分;执行不力,酌情扣分(最少扣0.5分)。 2
1.2.1.4医院挂号、缴费、取药、候诊秩序良好。 实地考查。 秩序混乱,每处扣0.5分。 2
1.2.1.5评审前3年,医院平均住院日呈下降趋势。 查阅相关资料。 未呈下降趋势,扣1分。 1
1.2.2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范,急危重症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3分) 1.2.2.1加强急诊工作,落实首诊负责制,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首诊负责制未落实,或急危重症患者未得到及时救治,不得分; 1
1.2.2.2建立住院和手术的急危重症的“绿色通道”,建立重点病种的急诊服务流程与规范、急危重症优先诊治的相关规定。 未建立“绿色通道”,扣0.5分;未建立重点病种服务流程与规范,扣0.5分;无急危重症优先诊治的相关规定,扣0.5分。 1
总共100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