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二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和中医专科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 (61)
信息化建设不符合标准和规范,扣1分;无医院管理信息系统,扣1分;有医院管理信息系统,无逐步完善的计划和措施,扣0.5分。 2
6.2.4实施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实行信息系统操作权限分级管理,保障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患者隐私。加强信息系统运行维护。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未制定信息系统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扣0.3分;未实行权限分级管理,扣0.3分;无安全监管记录,扣0.3分;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措施未落实,扣0.3分;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相关记录,扣0.3分。 2
6.3加强财务与价格管理,规范医院经济运行。(9分) 6.3.1建立规范的经济活动决策机制和程序,实行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查阅相关资料。 未建立决策机制和程序,不得分;未制定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扣1分。 3
6.3.2实行成本核算,降低运行成本。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 未制定成本核算制度、实施方案和流程,不得分;未设置专(兼)职成本核算员,扣0.5分;未建立科室成本核算,扣0.5分。 2
6.3.3全面落实价格公示制度,提高收费透明度,完善医药收费复核制度。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未建立价格公示制度,扣1分;价格公示未及时更新,扣0.5分;未建立医院内部医药价格监管规范,扣0.5分;无价格监管自查记录,扣0.5分;无收费投诉记录,扣0.5分。 2
6.3.4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药品、高值耗材集中采购制度和相关价格政策。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抽查药品和高值耗材招标采购的审批资料。 未制定药品及高值耗材采购制度和流程,不得分;审批程序不规范,每种扣0.5分;无主管部门对招标采购进行全程管理,扣0.5分。 2
6.4成立医学装备管理部门,建立并完善医学装备管理制度。(9分) 6.4.1成立医学装备管理部门,制定人员岗位职责、工作制度和设备论证、采购、使用、保养、维修、更新资产处置制度与措施。 查阅相关资料,抽查2份评审周期内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购置计划、论证和审批程序的相关资料;抽查2个重点科室重点设备的保养维修记录。 未成立医学装备管理部门,扣1分;未制定相关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扣0.5分;无管理部门会议记录,扣0.5分;抽查设备相关资料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5分。 3
6.4.2按照《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优先配置功能适用、技术适宜的医疗设备;建立大型设备使用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查阅相关资料,抽查2种大型设备(CT、X光机、超声诊断仪等)的设备档案、装备许可证和使用人员资质的相关资料。 未制定医学装备购置论证相关制度与决策程序,扣0.5分;未建立医学装备档案管理制度与完整的档案资料,扣0.5分;使用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扣0.3分。 1.5
6.4.3建立医院保障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的制度与规范,建立全院应急调配机制。 查阅相关资料。 未制定保障设备的管理制度与规范,不得分;主管部门未对医学装备实行统一的保障管理,扣0.5分;未建立全院应急调配机制,扣0.5分。 1.5
★6.4.4急救、生命支持系统仪器设备始终保持在待用状态。 实地考查。 急救、生命支持系统仪器设备未保持在待用状态,或无急救、生命支持类装备监管记录,不得分。 2
6.4.5加强医用高值耗材(包括植入类耗材)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和低值耗材的采购记录、溯源管理、储存、档案管理、销毁记录、不良事件监测与报告的管理。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未制定管理制度与程序,扣0.5分;无采购记录、使用记录、监督检查记录,扣0.5分;未制定相关不良事件监测与报告制度与程序,扣0.5分;无监管情况与不良事件的分析报告,扣0.5分。 1
6.5实行院务公开,积极开展医院社会评价。(8分) 6.5.1医院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须经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并按管理权限和规定报批与公示,由职工监督。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集体讨论、集体决策,不得分;未按管理权限和规定报批与公示,不得分。 2
6.5.2按照《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医院向社会及患者公开信息。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未制定医院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与程序,扣0.5分;无院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记录,扣0.5分;未公开信息,扣0.5分。 2
6.5.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医院内部开展院务公开工作。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未开展院务公开工作,不得分;院务公开内容不符合要求,扣0.5分;无院务公开投诉信箱,扣0.5分。 2
6.5.4动员广大职工充分行使民主权力,积极参与院务公开。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 无职工参与院务公开,不得分;无院务公开的相关记录,扣0.5分;无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的资料,扣0.5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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