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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3)
12.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的信息报送交流制度,加强有关信息交流统计和舆论宣传工作。完善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情况年度报送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每季度最后一周定期汇总分析工作情况,牵头协调相关单位及时总结通报情况。各部门要注重发掘亮点,研究分析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加大对典型示范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建筑业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
2012年12月14日
总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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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的意见 / 民政部(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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