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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法治工商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3)
2.健全执法人员的录用、培训、考试、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占50%)。
(三)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占本级指标的30%)
1.完善并落实执法公开制度,做到执法主体、执法事项、执法依据全公开(占20%)。
2.完善并落实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强制等行政决定告知制度,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占20%)。
3.完善并落实重大行政决定听证制度,充分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占15%)。
4.完善并落实行政处罚程序,立案、调查取证、核审、集体决定、移送等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占25%)。
5.完善并落实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等执法行为案卷管理制度(占20%)。
(四)行政执法行为合理(占本级指标体系的15%)
1.完善并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占60%)。
2.开展在行政决定中说明裁量理由和依据工作(占40%)。
(五)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占本级指标体系的20%)
1.全面开展行政指导工作,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的具体办法、配套措施完善,行政指导的程序、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并有效实施(占30%)。
2.改革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占40%)。
3.完善并落实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方面的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管理制度健全,应急管理运行机制完善,突发事件依法有效处置(占30%)。
五、强化执法监督和问责(占总指标体系的15%)
目标:行政权力与责任紧密挂钩、与行政权力主体自身利益彻底脱钩。执法监督制度和机制基本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外部监督、层级监督和内部监督明显加强,公开政务信息及时、准确,执法监督效能显著提高。
(一)外部监督(占本级指标体系的25%)
1.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占20%)。
2.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政协委员的提案(占20%)。
3.依法接受司法监督,自觉执行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行政判决和裁定。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规范健全,完善并落实重大行政诉讼案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认真办理、回复司法建议书(占20%)。
4.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认真调查、核实反映的问题,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占20%)。
5.在地方党委政府组织的行风评议或者依法行政考评中取得较好成绩(占20%)。
(二)层级监督和内部监督(占本级指标体系的50%)
1.行政复议工作机构健全,工作程序规范、高效、便民,复议结果公正合理(占15%)。
2.完善并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占20%)。
3.完善并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占15%)。
4.完善并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统计分析制度和错案分析制度(占15%)。
5.完善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占25%)。
6.完善并落实行政赔偿制度(占10%)。
(三)政务公开(占本级指标体系的25%)
1.完善并落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制度,按照法定要求通过政府公报、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官方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占50%)。
2.完善并落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依法、及时、有效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占50%)。
六、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占总指标体系的10%)
目标:构建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范与化解矛盾争议机制,依法有效预防、及时化解矛盾争议。
(一)健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占本级指标的30%)
1.重大群体性、突发性社会事件的排查、预警、监测、处置等机制健全并有效实施(占50%)。
2.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形成调解工作合力(占50%)。
(二)化解矛盾纠纷制度建设(占本级指标的30%)
1.完善并落实消费争议等民事纠纷行政调解制度,完善行政调解民事纠纷程序,有效化解民事纠纷(占40%)。
2.深入推进12315“四个平台”建设,不断扩大12315消费维权网络的覆盖面,创新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占30%)。
3.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衔接机制(占30%)。
(三)申诉、投诉、信访制度建设(占本级指标体系的40%)
1.完善并落实申诉、投诉、信访制度(占20%)。
2.依法办理申诉、投诉、信访案件(占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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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意见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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