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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20)
   9、新建草甘膦、毒死蜱(水相法工艺除外)、三唑磷、百草 枯、百菌清、阿维菌素、吡虫啉、乙草胺(甲叉法工艺除外)生产装置
   10、新建硫酸法钛白粉、铅铬黄、1 万吨/年以下氧化铁系颜 料、溶剂型涂料(不包括鼓励类的涂料品种和生产工艺)、含异氰 脲酸三缩水甘油酯(TGIC)的粉末涂料生产装置
   11、新建染料、染料中间体、有机颜料、印染助剂生产装置 (不包括鼓励类的染料产品和生产工艺)
   12、新建氟化氢(HF)(电子级及湿法磷酸配套除外),新建 初始规模小于 20 万吨/年、单套规模小于 10 万吨/年的甲基氯硅 烷单体生产装置,10 万吨/年以下(有机硅配套除外)和 10 万吨/ 年及以上、没有副产四氯化碳配套处置设施的甲烷氯化物生产装 置,全氟辛基磺酰化合物(PFOS)和全氟辛酸(PFOA),六氟化硫 (SF6)(高纯级除外)生产装置
   13、新建斜交轮胎和力车胎(手推车胎)、锦纶帘线、3 万吨/ 年以下钢丝帘线、常规法再生胶(动态连续脱硫工艺除外)、橡胶 塑解剂五氯硫酚、橡胶促进剂二硫化四甲基秋兰姆(TMTD)生产 装置
五、信息产业
1、激光视盘机生产线(VCD 系列整机产品) 2、模拟 CRT 黑白及彩色电视机项目 六、钢铁
   1、未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炼焦项目 2、180 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铁合金烧结机除外)   3、有效容积 400 立方米以上 1200 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1200 立方米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粉喷吹装置、除尘装置、余压发电 装置,能源消耗大于 430 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 2.4 立方米 /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铁高炉
   4、公称容量 30 吨以上 100 吨以下炼钢转炉;公称容量 100 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气回收、除尘装置,新水耗量大于 3 立 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钢转炉
   5、公称容量 30 吨以上 100 吨(合金钢 50 吨)以下电炉;公 称容量 100 吨(合金钢 50 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烟尘回收装置, 能源消耗大于 98 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 3.2 立方米/吨等达 不到标准的电炉
6、1450 毫米以下热轧带钢(不含特殊钢)项目 7、30 万吨/年及以下热镀锌板卷项目 8、20 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 9、含铬质耐火材料
   10、普通功率和高功率石墨电极压型设备、焙烧设备和生产
线
   11、直径 600 毫米以下或 2 万吨/年以下的超高功率石墨电极 生产线
   12、8 万吨/年以下预焙阳极(炭块)、2 万吨/年以下普通阴 极炭块、4 万吨/年以下炭电极生产线
13、单机 120 万吨/年以下的球团设备(铁合金球团除外)
   14、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6.0 米、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5.5 米,100 万吨/年以下焦化项目,热回收焦炉的项目,单炉 7.5 万吨/ 年以下、每组 30 万吨/年以下、总年产 60 万吨以下的半焦(兰炭) 项目
   15、3000 千伏安及以上,未采用热装热兑工艺的中低碳锰铁、 电炉金属锰和中低微碳铬铁精炼电炉
   16、300 立方米以下锰铁高炉;300 立方米及以上,但焦比高 于 1320 千克/吨的锰铁高炉;规模小于 10 万吨/年的高炉锰铁企 业
17、1.25 万千伏安以下的硅钙合金和硅钙钡铝合金矿热电炉;
1.25 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钙合金电耗高于 11000 千瓦时/吨的矿 热电炉
   18、1.65 万千伏安以下硅铝合金矿热电炉;1.65 万千伏安及 以上,但硅铝合金电耗高于 9000 千瓦时/吨的矿热电炉 19、2?.5 万千伏安以下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中西部具有独 立运行的小水电及矿产资源优势的国家确定的重点贫困地区,矿 热电炉容量<2?.25 万千伏安);2?.5 万千伏安及以上,但变 压器未选用有载电动多级调压的三相或三个单相节能型设备,未 实现工艺操作机械化和控制自动化,硅铁电耗高于 8500 千瓦时/ 吨,工业硅电耗高于 12000 千瓦时/吨,电炉锰铁电耗高于 2600 千瓦时/吨,硅锰合金电耗高于 4200 千瓦时/吨,高碳铬铁电耗高 于 3200 千瓦时/吨,硅铬合金电耗高于 4800 千瓦时/吨的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
   20、间断浸出、间断送液的电解金属锰浸出工艺;10000 吨/ 年以下电解金属锰单条生产线(一台变压器),电解金属锰生产总 规模为 30000 吨/年以下的企业
七、有色金属
   1、新建、扩建钨、钼、锡、锑开采、冶炼项目,稀土开采、 选矿、冶炼、分离项目以及氧化锑、铅锡焊料生产项目 2、单系列 10 万吨/年规模以下粗铜冶炼项目
   3、电解铝项目(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置换项目及优化产业布局 项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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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 / 国务院(201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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