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2)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0分
制订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规划或年度计划。(2分)
组织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工作,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2分)
新闻媒体安排专门时段、版块刊播消防公益广告。(1分)中小学、居(村)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1分)
中小学、居(村)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1分)
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科普和普法教育、义务教育内容。(2分)
开展各行业、各领域的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工作,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2分)
消防安全
基础(30分)
消防法律法规体系
4分
针对本地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依法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技术标准。(2分)
直辖市、省会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制定并执行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标准或规定。(2分)
消防科研和信息化
5分
省、市两级政府将消防科学技术研究纳入当地科技发展规划和科研计划。(2分)
按规划完成消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任务。(3分)
公共消防设施
6分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和建制镇科学编制并严格落实城乡消防规划。(2分)
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发展,符合国家标准,定期维护保养,能够正常使用。(4分)
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5分
省级政府制定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1分)
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3分)
落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各项保障。(1分)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
4分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资格审批严格。(2分)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规范。(2分)
灭火应急救援
6分
按要求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1分)
灭火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和社会联动机制健全,预案完善,定期演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充足。(2分)
消防装备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1分)
消防训练基地和消防特勤力量建设达标。(2分)
消防安全
责任
(40分)
政府领导
责任
14分
地方各级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3分)
地方各级政府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健全,定期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2分)
地方各级政府定期督导检查消防工作,每年向上级政府专题报告本地消防工作情况。(3分)
地方各级政府建立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把考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2分)
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3分)
建立并落实热心消防公益事业、主动报告火警和扑救火灾奖励制度。(1分)
部门监管
责任
12分
各部门、各单位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消防安全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措施有力。(2分)
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烈士纪念设施、旅游景区(点)、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等消防安全管理。(5分)
相关部门依法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2分)
公安机关每半年向本级政府报告消防安全形势,公安派出所和社区(农村)警务室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3分)
单位主体
责任
5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达标。(1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机制,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持证上岗。(3分)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消防管理员职责明确,责任落实。(1分)
经费保障
总共3页
[1] 2
[3]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