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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部门信息共享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

发改高技[2013]733号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编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审计厅、质量技术监督局、密码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级政务内网建设和运维管理单位:
我国政务信息化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已进入全面推进、深化应用的新阶段。为更好地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各政务部门迫切需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多渠道快速准确地获取和共享信息,切实提升宏观决策、监测分析、应急处置和公共服务能力,政务信息共享已成为政务部门有效规范经济社会秩序,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紧迫任务。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实现重要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的要求,进一步促进政务信息共享,提升政务效能,提高投资效益,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推进信息共享的总体要求
根据《“十二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部署的建设任务,重点推进政务信息资源、信息共享基础设施和相关技术条件建设,完善信息共享标准规范,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共享机制,强化部门协同配合,严格工程项目管理。通过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实现国家信息资源库的基础信息在政务部门间的普遍共享,实现国家信息资源库和重要信息系统的业务信息在相关政务部门间的协议共享,基本满足各部门履行职能的实际业务需求,充分发挥国家政务信息化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的积极作用。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应严格按照本意见在项目需求分析、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等环节,切实落实信息共享有关要求,对于不支持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的项目,项目审批部门将不予审批。
二、实现信息共享的基本原则
(一)目标导向,按需共享。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工程确定的建设目标,根据政务部门履行职能和解决社会问题的实际业务需求,确定共享信息的范围和内容,切实实现信息共享。
(二)规范建设,保证质量。政务部门要按照一数一源、多元校核、动态更新的要求,采集和处理各类政务信息,确保共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三)强化管理,授权使用。政务部门要依据职能分工,将本部门建设管理的信息资源,授权需要该信息资源的政务部门无偿使用。共享部门要按授权范围合理使用共享信息,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
(四)明确责任,保障安全。按照保守秘密、维护权益的要求,政务部门间信息共享各方须承担共享信息的安全保密责任和相应法律责任,确保共享信息的安全。
三、明确信息共享的范围和方式
人口、法人单位和空间地理等国家信息资源库中有关名称、编码等具有标识性和基准性特征的基础信息,应在所有政务部门间共享使用。国家信息资源库和重要信息系统工程中反映政务部门职能领域变化发展和具体工作过程动态的业务信息,应以双边或多边协议的形式在相关政务部门间共享使用。
基础信息和业务信息中客观呈现经济社会运行变化和政府公共管理过程的痕迹信息、主观判定公共管理对象实际情况和政务业务工作效果的状态信息,以及公共管理制度政策和业务工作规范等相关政务信息,应依据履行职能的具体需求,以查询、交换和发布等方式在政务部门间共享使用。
四、发挥信息共享基础设施的支撑作用
充分利用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外网和互联网,以及国家信息资源库和有关领域的信息共享基础设施,为政务信息共享提供信息查询、交换和发布等公共服务。依托国家电子政务网络信任设施,利用有关部门和地方已建电子认证系统,为政务信息共享提供身份认证、授权管理和责任认定等安全服务。
五、制定完善信息共享标准规范
在已有国家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基础信息和重要共享信息的关键技术标准,以及查询、交换和访问授权等信息共享方式的标准规范,形成统一完善的国家政务信息共享标准规范体系。政务部门在国家电子政务工程项目建设中,应切实采用相关国家标准规范,保障国家电子政务工程项目业务数据输出格式的一致性和兼容性。
六、加强信息共享工作的组织领导
政务部门“一把手”要加强对信息共享工作的领导,确定部门信息共享工作的责任单位,以及相关业务司局、信息化支撑单位和保密工作单位在信息共享工作中的具体职责,信息共享工作的责任单位应牵头落实部门内部、外部,以及本部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信息共享需求,明确共享信息的基本内容,协调落实与其他部门间信息共享的长效机制,确保实现政务信息共享。
七、强化信息资源和信息共享技术条件的建设
政务部门应统筹规划本部门的内部和外部、中央和地方相互间需要共享的信息资源,有效汇聚本部门中央和地方的相关信息资源,在本部门的工程项目中落实信息统一管理、统一查询、访问控制等支持信息共享技术条件的建设,为有效支撑本部门的业务应用和实现跨部门跨区域的信息共享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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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和完善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管理的意见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2-16)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监察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2012-8-31)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8-9-24)
·关于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 /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公安部 国...(2008-8-6)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7-8-13)
·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 国务院(201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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