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及配套文件的通知(19)
身份证号码 所属国别或地区/
境内机构注册地/
境内个人常住地 实际控制人所属国别/地区 实际控制人名称
(外方股东实际控制人
为非中国境内居民的,
无需填写此项)
四、外方股东投资信息(变更登记的,填写变更后的信息;迁移、注销登记的,填写当前股东信息)
外方股东名称 所占注册资本 所占注册资本比例(%) 所占注册资本出资额 出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境外汇入(含跨境人民币)、境内划转、人民币利润再投资、人民币非利润再投资、实物、无形资产等,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详见填表说明第44项) 利润分配比例(%)
合计 — — —
五、中方股东投资信息(变更登记的,填写变更后的信息;迁移、注销登记的,填写当前股东信息)
中方股东名称 所占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 所占注册资本出资额 利润分配比例(%)
合计 — —
六、外国投资者前期费用流入基本信息
外国投资者名称 拟成立境内企业或项目名称 拟成立境内企业或项目所在地区 拟成立境内企业或项目投资总额 外国投资者所占注册资本金额 申请流入前期费用金额
七、外方股东向中方转让股权所得处置计划(股权转让外方转中方需填写):
中方股东名称
(受让方) 外方股东名称
(出让方) 转让注册资本金额 股权转让
对价 1.用于境内再投资金额 2.汇出境外金额
八、中方股东向外方转让股权所得处置计划(股权转让中方转外方需填写):
中方股东名称
(出让方) 中方股东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外方股东名称
(受让方) 转让注册资本金额 股权转让对价
九、外方股东减资所得处置计划:
减资外方股东名称 减少注册
资本金额 减资所得金额 用于境内再投资金额 2.汇出境外金额
十、企业清算外方股东所得资产处置计划:(外资企业清算后有剩余资产的需填写)
外方股东名称 清算所得金额 1.用于境内再投资金额 2.汇出境外金额
十一、备注(以上表格内容无法完全涵盖企业申请事项的,可在此栏中填写):
十二、承诺:请勾选
□本公司为非返程投资企业。本公司保证外方股东没有直接或间接地被境内居民持股或控制。如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骗取外汇登记的行为,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愿意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法律后果。
□本企业所填写《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业务申请表》中各项内容及所提交的所有书面材料均真实有效,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完全相同。本企业保证所提交的各项表格、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本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将承担由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申请人办理前期费用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外汇登记变更、外汇登记注销、中外合作企业外国投资者先行回收投资对外支付登记业务的(本指引1.1~1.4项),应按规定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并提交本申请表;
2、本申请表中所涉金额栏目,均按注册币种折算后填写阿拉伯数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请根据申请内容勾选申请事项,若勾选“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请选择变更类型,变更类型可多选;
4、成立方式中的“新设”指境外机构或个人在境内新成立外商投资企业;
5、成立方式中的“转股并购”指境外机构或个人收购原境内企业股权,并将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行为;
6、成立方式中的“增资并购”指境外机构或个人认购原境内企业增资,并将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行为;
7、成立方式中的“资产并购”指境外机构或个人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且运营该资产,或者境外机构或个人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并以该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运营该资产;
8、“外商投资企业迁移登记”指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地转移到其他地区,需要到外汇局办理所属外汇局的变更登记;
9、“基本信息变更”指外商投资企业的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所属行业、投资总额、经营到期日、企业类型、上市情况、返程投资情况等基本信息发生变动;
10、“增资”指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增加;
11、“减资”指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减少;
12、“减外方实际出资”指外商投资企业外方股东减少其已经实际到位的注册资本;
13、“外方出资义务减少”指外商投资企业外方股东减少其尚未到位的注册资本;
总共23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