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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35)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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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办法》的通知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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