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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38)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7)其他: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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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办法》的通知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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