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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


建市[2013]8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规划委,天津、上海市建设交通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和《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我部组织制定了《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6月7日




附件下载: 1、 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
http://www.mohurd.gov.cn/zcfg/jsbwj_0/jsbwjjzsc/201306/W020130619101210.rar








相关法规:
·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改革与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2-6)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的通知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1-21)
·关于加强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12-30)
·建设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的决定 / 建设部(2007-11-22)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 建设部(2007-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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