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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各省(区、市)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原《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84号)和《财政部 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财教〔2007〕85号)同时废止。

  

  附:1.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



附件下载: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附件1-2.doc

http://jkw.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306/P02013062031187208140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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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关于严禁虚报学生人数骗取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 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和社会资源...(2011-1-11)
·关于严禁虚报学生人数骗取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 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和社会资源...(2010-12-5)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财政部 教育部(2007-6-21)
·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3-6-3)
·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0-1-28)
·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财政部 教育部(201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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