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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61号
《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已经2013年7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 杨栋梁
2013年7月17日
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一、必须依法设立、证照齐全有效。
二、必须确保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设施完备。
三、必须确保中转库、药物总库和成品总库满足生产安全需要。
四、必须落实领导值班和职工进出厂登记制度。
五、必须确保全员培训合格和危险工序持证上岗。
六、严禁转包分包、委托加工和违规使用氯酸钾。
七、严禁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
八、严禁高温、雷雨天气生产作业。
九、严禁违规检维修作业和边施工边生产。
十、严禁串岗和无关人员进入厂区。
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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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生产机械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201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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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公安部(201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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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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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关于印发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2012-7-9)
·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2-7-1)
·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公安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等(2012-1-9)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 国务院(2010-11-8)
·
关于运输烟花爆竹的规定 / 公安部(2008-5-21)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8-26)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国务院(2006-1-21)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3-10-16)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生产用国储退役单基火药加工和使用安全监管的通知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2014-10-21)
·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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