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4)
(三)加强绩效考核。国务院医改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加强对医改实施进展情况的监测和效果评估,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挂钩。加强定期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督促地方进行整改。鼓励地方加强探索,不断总结经验,并及时将好的经验上升为政策。
(四)强化宣传引导。国务院医改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医改宣传沟通协调机制建设。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做好医改政策解读。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及时向社会通报医改进展成效,深入宣传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调动各方特别是医务人员参与医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做好舆情监测,及时发现和妥善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总共4页  [1] [2] [3] 4 
上一页  

相关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2012-4-14)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国务院(2012-3-1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2011-2-13)
·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 / 国务院(2009-3-18)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 中共中央 国务院(2009-3-17)
·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 国务院(2013-9-2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2014-5-1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2015-4-26)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 / 国务院(2016-12-27)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导航>>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