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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交通运输财务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部属各单位:

  为适应交通运输加快发展转型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交通运输财务审计工作,增强财务保障能力、提升保障效果,部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交通运输财务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现予以印发。《意见》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部财务司。





交通运输部
2013年8月31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交通运输财务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



  推动交通运输安全发展、高效发展、协调发展、创新发展,不断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交通运输财务审计工作面临的重要任务。随着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的深入,逐步建立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加强债务风险防控,推进预算管理科学化等,对做好交通运输财务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新任务新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交通运输财务审计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交通运输财务审计工作的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牢牢把握交通运输发展稳中求进、适度超前的总基调,以提高交通运输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深化改革,创新筹资机制、优化资金配置、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审计监督,加快构建“制度完善、预算科学、保障有力、绩效优良、风险可控”的财务审计工作新格局,更好地为交通运输加快发展转型发展服务。
  二、加强和改进交通运输财务审计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拓展聚财渠道,完善资金保障机制。
  用好中央交通专项资金政策。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各项部署,深入分析交通运输资金保障面临的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做好政策储备。深化公路水路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有利于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财力和事权相匹配的公路水路管理体制。加快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筹资机制。切实用好车购税和港口建设费等中央交通专项资金政策。严格执行成品油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专款专用制度。
  引导地方政府投入。强化地方政府的投资主体责任和资金保障能力,引导地方统筹使用各类财政性资金,设立交通发展专项资金,提高资金集约利用效率。鼓励地方利用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券加大交通建设投入,推动地方加大财政性资金对普通公路的投入力度。坚持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加快完善政府融资平台的功能和管理体制,通过向现有融资平台注入新的优质资产等方式,增强平台融资能力。加快研究建立项目外溢收益返还机制,将公路沿线资源的部分收益用于公路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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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交通运输部关于改进提升交通运输服务的若干指导意见 / 交通运输部 (201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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